《金刚经》是佛经之王。太深奥了!对于这几句话试着说几句个人理解。
“法”在佛经中有很多解释。
其一,“法”指一切现象,一切存在。即:“法界”。
其二,佛菩萨的教导称谓法。如:佛经。
其三,适合人们修行的方法。即,“法门”。
在这几句中“有为法”所说的法。是指物质世界中的一切现象,一切存在。
“有为法”是因缘合和而生。既然是因缘的结合。缺少一个因素这事物就不存在了。如,汽车是有多个部件组合而成的。如果把四个轮子取走。就失去了汽车的功能。那就不叫汽车了。
“有为法”随着时间的推移,都逃脱不了“成,住,坏,空”。如,一辆汽车露天放上2000年,也就烂没有了。即便是宇宙也会最终灭亡。
从现代物理学可知,物质向下分解最终是能量。也就是说,我们看到的物质世界实际是“能量态”。所谓的物质是能量在震荡(能量“弦”在振动)。人的眼睛被骗了。物质世界是一种幻影。
佛说的“有为法”如梦,幻,泡,影。实际是说,这个世界的现象是这样的,即“有”。但,物质世界的“本源”,“自性”。不是这样的。物质世界是一种镜像,不是真实的。真实的是“能量”。
“露”见到太阳就立刻消失。“闪电”瞬间即逝。“有为法”也是这样的!不永恒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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